深圳一老师起诉交警队 堪称行政诉讼的典范

深圳某学院老师状告交警支队执法不规范,要求撤销罚款并赔偿因打官司带来的一系列成本,被罚款2000,开车加油费用600,甚至将扣押摩托车一星期的折损也算进了这场处罚带来的成本中,王老师并非是在无理取闹,他是想通过自己仅有的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来看看王老师所列举出的几大质证问题,全都是经典:

深圳一老师起诉交警队 堪称行政诉讼的典范

1,交警支队给出的处罚决定书和其他文件中所描述的处罚地点不一致;

2,交警执法时没有两人以上执法,并且没有出示执法证;

3,提交的执法人员信息不明确,不是当初执法人员甚至没有执法证复印件是工作证复印件

4,原告申请复议后要求的录像资料没有提交,被告反驳说三个月后消除,其实复议材料在一个月以内就已经申请,并且复议内容没有得到交警支队的回复(交警支队的通常做法)

5,原告指出的禁行区域没有禁行标志

6,原告指出公安局发布的的禁行通告涉嫌越权发布

7,没有提供完整的录像资料,存在剪辑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

以上是王老师提出的质证问题,在小编看来,每一条都可以站住脚,影像视频和法律法规足以说明上述警方提供的内容确实有问题,其实到这里作为一名法官来讲就已经对本案的对错有一个清晰的答案了,但是我们来看看庭审法官是怎样的:

庭审法官因多次被原告打断而产生了情绪化,普通人并不是专业律师,大多数人不清楚庭审的正规流程,本人也曾帮别人打过官司,也是第一次根本不清楚庭审的环节,王老师的多次打断完全是因为庭审法官没有把关键的质证问题回抛给被告,整个庭审结束都没有对几个质证问题让被告来做说明,所以网上才会出现王老师舌战群雄以1敌3+3+1=7来调侃这场诉讼,我们再来看看被告方是怎样的:

被告方是三名警员和一名女性律师,先不说他们的专业程度,我们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三名警员的坐姿做派,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三个辅警或者城管呢,对于他们来讲,大概以为来应诉只是走个过场,显然没有对案情有一点点的准备,全程被原告问懵状态,很多的辩解也是答非所问,偷换概念,法律知识甚至还没有一个普通的老师丰富。其实这次庭审引起多方关注的原因就在于行政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行政方被原告摩擦,从开始的执法行为到视频中显示的处罚过程,再到庭审中被告的不专业,形象拉胯,再到法院的座椅偏,我们是可以感受到为什么会出现这场诉讼,就是因为行政执法和判决的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的现象,执法人员利用手中仅有的权利,无限放大。没有被人民监督,或者说人民监督只是一种口号。

综述:广大网友也好,王老师也好,他最后说的陈述其实也是大家所想的,相关机关制定规章制度目的是服务于人,而不是限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你不能剥夺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来使你方便执法,人民没有办法反对并不是说人民就默许,那是没有办法同执法者抗衡所表现出来的妥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口号,是检验各个机关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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