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曝家丑被姑妈起诉 侵犯了姑妈的肖像权

本来只是一场家庭内部纠纷

没想到侄女把它拍成视频

还传到了网上

近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

判决侄女赔礼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的某个下午,钱女士至弟弟家探望母亲时,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与弟弟一家发生争吵。其间,钱女士的侄女小钟多次表示:“我要把你发平台里去!”在气头上的钱女士也不甘示弱,多次重复回应:“你发!”

女子自曝家丑被姑妈起诉

事后,为发泄心中不满,小钟将家中监控摄像头和手机记录下的相关片段,做成短视频发布到了平台,并备注了钱女士家的地址。次日,该视频被流传至钱女士家小区的业主群,并在群内引发了关注和讨论。

钱女士认为:

小钟未经自己同意将视频及自己的家庭住址发布在平台上,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侄女小钟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小钟辩称:

不同意钱女士的诉讼请求。双方家庭因为赡养老人发生纠纷,事发当日姑妈钱女士到自己家闹事并辱骂家人,是姑妈有错在先。而且,自己拍摄和发布视频事先是告诉姑妈的,她也是同意的。

法院判决

女子自曝家丑被姑妈起诉 侵犯了姑妈的肖像权

金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双方争吵时小钱多次近距离对着钱女士面孔进行拍摄,并反复表示“我要把你发抖音里去!”钱女士则重复回应称“你发!”此处应认定为,钱女士在激烈争吵过程中脱口而出的“你发”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小钱对此情况应属明知或应知状态,对小钱关于拍摄和发布视频是经钱女士同意的抗辩主张不予支持。同时,家庭住址系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小钱未经钱女士同意将其住址发布在抖音上,对钱女士的个人生活已经造成了一定影响,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综上,法院判决小钟在平台上以视频形式向钱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钱女士精神损失费等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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